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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职业道德守则 | | 来源:本站 点击数:233次 更新时间:2010-7-28 8:27:22 | |
律师职业道德守则
第一条
律师在执业中必须坚持为社会主义经济经设和改革开放服务,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服务,为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和国家长治久安服务,为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服务。
第二条
律师必须遵守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在全部业务活动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执行职务。
第三条
律师必须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不畏权势,敢于排除干预,维护国家法制与社会正义。
第四条
律师必须热情勤勉,诚实信用,尽职尽责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积极履行为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的义务,努力满足当事人的正当要求,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律师之间以及与其他法律服务工作者之间应当互相尊重,同业互助,公平竞争,共同提高执业水平。
第六条
律师在执业中必须廉洁自律,敬业勤业,严密审慎,讲求效率,注重仪表,礼貌待人,自觉遵守律师执业规章和律师协会章程。
第七条
律师应当忠于律师事业,努力钻研和掌握执业所应具备的法律知识和服务技能,注重陶治品德和职业修养,自觉维护律师的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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