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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范围 | | 来源:本站 点击数:239次 更新时间:2010-7-29 | 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范围 一、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的范围: 1、黑社会性质团伙犯罪、走私犯罪、毒品犯罪、贪污贿赂经济犯罪案件; 2、涉及刑法分则规定的妨害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破坏管理秩序罪、金融诈骗罪三类罪中新型罪名的刑事案件; 3、被告人被指控触犯二个以上罪名,或犯罪集团首犯、主犯,被告为两名以上的共同犯罪; 4、经市级以上律师协会确认、并出具批文的特殊案件。 二、重大、疑难、复杂民事、行政、仲裁案件的范围 1、当事人一方人数在3人及3人以上的共同诉讼案件; 2、直接体现经济价值,但无诉讼标的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商誉权、名誉权纠纷案; 3、经市级以上律师协会确认、并出具批文的特殊案件。 4、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认定,有争议的由省律师协会组织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省司法行政部门有关负责人及相关法学专家研究确定。 | |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 | 上一篇:律师职业道德守则 下一篇: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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