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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浙江省一般性案件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一、办理一审刑事案件

收费项目

基准收费标准

浮动幅度

侦查阶段

1600/

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限

起诉阶段

1600/

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限

审判阶段

2500/

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限

律师作为刑事自诉案件原告人或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参加诉讼的,律师服务收费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二、办理一审民事(经济)案件

(一)案件受理费           1000

(二)有争议标的的,收取案件受理费后,按照下列费率分档累进计费:

 

争议标的

基准收费比率

上下浮动幅度

1

1万元以下(含1万元)

免收

20%

2

1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含10万元)

3%

20%

3

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

2%

20%

4

5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

1.5%

20%

5

100万元以上部分

0.5%

20%

三、仲裁案件,按一审民事(经济)案件标准收费。

四、代理行政案件

(一)没有财产争议的

收费项目

基准收费标准

浮动幅度

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2500/

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限

办理一审行政案件

2500/

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限

(二)有财产争议的按一审民事(经济)案件的标准收费。

五、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按一般案件收费标准的5倍内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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